

标准样品英文名称从1978年开始正式确定为Reference material(简称RM)。原文含义为参照物",实际上就是这种物质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作为其他测量值是否准确的"参照值。"也就是说,采用一种方法对其进行测量,如果测量得到值与其提供的"参照值"相吻合,则我们就认为该测量方法是合格的,可靠的;相反,如果不相吻合,则我们就认为该测量方法是不合格的,不可行的。由此,为了更加符合使用习惯,我们把其提供的量值"标准值",把这种物质称为提供标准值的样品――标准样品。
在ISO指南30:1992《标准样品常用术语及定义》中对标准样品是这样定义的: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的和很好确定了的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质,可以用来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和给材料赋值。"从定义可以看出,用作参照物的标准样品提供的标准值有二个特点:
1、 具有足够的均匀性。请注意不是非常均匀而是足够均匀。因为它仅仅是为了保证技术标准应用效果在不同空间应用的一致性,即满足文字标准中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即可以了。但是由于它需要在不同空间中进行量值传递,即不论是在上海还是在北京,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在测量一批材料中不同的标准样品时所提供的值就是一致的。
2、 很好确定了的。请注意不是指非常准确而是指很好确定,即要求这个标准值是可靠的。我们不要求其非常准确只要求应满足文字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要求。这里要强调说明的一点是,所谓"很好确定了的"的含义之一就是标准样品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保证在不同时间中进行量值传递。即保证其在有效期内是均匀的,可靠的。
在GB/T15000.2-94《标准样品工作导则<2>标准样品常用术语及定义》中对有证标准样品(又称国家标准样品,英文简称CRM)是这样定义的:"有证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工程技术的或感官等性能特征,经过技术鉴定附有说明上述性能特征的证书,并经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的管理
自从本世纪初美国研制成功第一个冶金标准样品(当时称Standard sample)以来,经过约法100年的发展,在国际上和我国匀已经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标准样品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一套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法规体系和相应层次的管理机构。以下就对此加以简要的介绍。
1、 标准样品管理机构的层次
在国际上,1975年召开的有关RM的国际研讨会向ISO建议成立一个有关RM的常设委员会。ISO这一年在中央秘书处下成立了一个标准样品委员会(简称ISO/REMCO),正式把标准样品的管理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ISO/REMCO的主要目的是:
1) 协调和促进国际间RM的生产、分发和应用;
2) 收集和传播有关RM方面的信息,组织开展有关RM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和活动;
3) 提出并制定指导RM研制、定值和应用方面的指导性文件(ISO指南),为统一国际间的RM管理提供依据。
从1978年ISO/REMCO制定发布第一批有关RM的国际指南以来,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ISO/REMCO已经制定了7个ISO指南和大量技术文件,召开了23次会议。截止到2000年5月,ISO/REMCO已经有65个成员国(其中P成员29个,O成员36个);与21个国际机构或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6个工作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国际标准样品的发展。
在国内,自从1952年我国研制成功第一批冶金国家标准样品以来,我国标准化主管部门把标准样品生产、分发和应用的管理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范畴。1988年,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标准样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管理,国家标准总局批准成立了全国实物标准委员会(后更名为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到了1996年,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促进我国标准样品的管理与国际接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时为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了ISO/REMCO中国委员会来统一与ISO/REMCO直接对口,协调我国与国际之间标准样品的技术交流活动。在此期间,根据标准样品工作的需要,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还分别批准成立了冶金、有色金属、环保、农药、气体化学品、无损探伤、酒类等7个分技术委员会以及多外专业技术工作组。由此,从行政管理方面看,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管理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一条管理路线进行;从技术管理方面看,按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ISO/REMCO中国委员会)-各专业分技术委员会-各专业技术工作组一条路线进行;从而使得我国的标准样品管理机构层次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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